2021年6月11日,國家醫保局發布《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》。內容如下:
國家醫療保障局令
第4號
《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》已經2021年6月11日第3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以公布,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。
局長:胡靜林
2021年6月11日
2021年6月11日,國家醫保局發布《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》。內容如下:
國家醫療保障局令
第4號
《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》已經2021年6月11日第3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以公布,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。
局長:胡靜林
2021年6月11日